• 2023天津宝坻区区直事业单位比选工作人员64人公告
  • 2023-06-12 12:52:0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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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促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,加强队伍建设,现面向区直事业单位(不含教育、卫生系统)公开比选64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
一、比选职位

本次公开比选职位为我区部分区直事业单位的管理岗、专技岗,具体见《宝坻区2023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职位汇总表》(附件1)。

二、报名范围

本次公开比选区直事业单位(不含教育、卫生系统)的事业人员均可报名。

三、报名条件

(一)报名须具备资格条件

1.政治素质好,对党忠诚。组织观念、服务意识强,品行端正。业务素质好,勤奋敬业,群众公认度高。遵纪守法,严格自律;

2.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;

3.符合公开比选职位要求。

(二)不得报名情形

1.尚在试用期的;

2.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;

3.受处分期间或影响期限未满的;

4.违反任职回避规定的;

5.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有限定性要求的;

6.其他不符合条件的。

四、比选程序

(一)发布通知(2023年5月10日)

比选职位、人数、资格条件等通过区公文传输平台公布。

(二)报名与资格审查(2023年5月24日-25日)

符合条件人员经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同意后均可报名,每人限报一个职位。相关报名表从公文平台下载。区人社局会同比选单位成立资格审查组,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比选的全过程,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取消参选资格。

(三)面试

面试时间另行通知。

报名人数与职位比选人数比例大于1:1的,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面试。

(四)组织考察

组织考察时间另行通知。

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,按照考察人选与职位比选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报名人数与职位比选人数比例低于或等于1:1的,可不进行面试,直接由比选单位进行组织考察。

比选单位党委(党组)在进行组织考察时,采取个别谈话、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、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,对考察对象德、能、勤、绩、廉进行全面考察,重点考察德才表现、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度。同时,听取所在单位纪检部门的意见。

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造成比选岗位空额的,从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,成绩相同的一同进入考察。

(五)确定聘用人员

确定聘用人员时间另行通知。

比选单位党委(党组)将考察意见报区人社局,经区人社局集体研究后,确定拟聘用人员,并在原单位和比选单位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。公示期满,对没有问题反映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比选聘用的,按照比选岗位类型和等级进行聘用。

五、报名时间、地点及要求

(一)报名时间

2023年5月24日-25日

上午9:00至11:00,下午2:00至5:00。

(二)报名地点

宝坻区人社局一楼大厅7号窗口。

(三)报名要求

报名当天,报名者本人需持以下材料:①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书、学历认证报告及聘用合同(包括原件及复印件);②本人填好的《宝坻区2023年区直事业单位公开比选工作人员报名及资格审查表》(附件2粘贴电子照片)和《干部亲属在区内任职从业情况统计表》(附件3);③与报名职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(附件4)。

(四)咨询电话

区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  022-29998114